她是8個孩子的媽媽,但卻頻繁遭到家暴,好不容易離婚了,前夫卻依然死纏爛打,前天晚上,前夫還毆打黃女士并將她隨身攜帶的證件和現(xiàn)金搶走。俗語說清官難斷家務事,但搶走錢財、證件,這究竟算是家務事?還是犯罪呢?